入院条件:
1、无传染病、精神病,能适应集体生活的老人自愿且家属同意即可入住本养老院;
2、有身份证明且具民事能力的经济担保人(指亲属、子女或单位负责人);
3、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入住准备:
1、老人及家属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免冠2寸照片2张。
2、老人生活必需品、洗漱用品、换洗衣物等日常用品。
3、老人医保卡及所需药品及有关病例证明
4、入住相关费用;
5、老人所用床、床上用品、靠背座椅、等均由院方提供。
6、入院老人必须提供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身体检查单据。检查项目如下:
肝功、乙肝五项、胸透、心电图、骨密度、血糖、精神测试、尿酸及尿肌酐检查等。
入院收费:
1、入院时一次性缴纳住院安置费1000元
2、医疗备用金10000/20000元(外地老人20000元,本地老人有医保10000元,无医保20000元:)
3、根据入院老人生活自理程度,按标准缴纳各项费用;
4、老人在院期间的医疗费和需要到医院住院的医疗费自付。
住养期间护理级别调整:
1、老人因病或其他原因(如高龄(80岁)、行动不便、特殊需要、隐瞒疾病)调整护理等级的,由本院部门主管及时按老人实际情况及有关护理级别的标准进行调整;
2、护理级别调整后,由护理部通知监护人,监护人接到通知后给予短信或书面答复,并及时缴费。
协议解除 :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老人不能入院,已经入院的则劝其离院。寄养协议书即日起自行终止。
1、患有传染性疾病者; 2、患有精神病;
3、隐瞒疾病或病史者; 4、妨碍其他老人正常生活者;
5、不按时缴纳入住费用者; 6、无视养老院常规制度者;